关于开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
通知
中设协字〔2026〕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设协字〔2026〕90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在我会现有诚信单位中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范围
第一批“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第二批“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第一批“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试点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方同业协会组织本地勘察设计诚信单位在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在2026年12月7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阅读《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信用评价申报说明》(附件2),严格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各申报单位须通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官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系统”进行申报,并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按其指引完成填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启动后,我会不再开展诚信评估工作,现有“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和“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到期后不再延期。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行业发展部
联 系 人:赵东锋
联系电话:010-88023049
电子邮箱:zsxhyfzb@126.com
附件:1.诚信单位名单
2.信用评价申报说明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及通知文件下载:
中设协字〔2026〕105号关于开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