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

通知


中设协字〔2026〕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设协字〔2026〕90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在我会现有诚信单位中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范围

第一批“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第二批“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第一批“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试点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方同业协会组织本地勘察设计诚信单位在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在2026年12月7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阅读《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信用评价申报说明》(附件2),严格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各申报单位须通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官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系统”进行申报,并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按其指引完成填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启动后,我会不再开展诚信评估工作,现有“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和“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到期后不再延期。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行业发展部

联 系 人:赵东锋

联系电话:010-88023049

电子邮箱:zsxhyfzb@126.com

 

附件:1.诚信单位名单

            2.信用评价申报说明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及通知文件下载:

附件1-诚信单位名单.pdf

附件2-信用评价申报说明.pdf

中设协字〔2026〕105号关于开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