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4] 29号



    关于举办“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及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关键技术”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9月6日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

    为了帮助各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了解当前我国城市火灾探测报警与建筑消防电气技术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正确理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修订背景、思路、特点和主要技术内容及强制性规定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新技术、新工艺,我协会将于近期举办“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及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关键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当前我国城市火灾探测报警与建筑消防电气技术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修订背景、基本思路、适用范围及特点;修订主要条文解析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与要求;对新型探测报警技术的设计、消防控制室的控制与显示要求及对消防联动控制的细化要求;本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的配合衔接。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及有关规定与措施。

    4、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讲解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设计。

    5、消防设备的供电要求、消防负荷的分级及供电方案设计。

    6、结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讲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计。

    7、消防弱电系统的接地与防雷关键技术。

    8、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核要点。

    9、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与应用成功经验交流。

    二、主讲专家

    丁宏军——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组长。

    三、时间、地点

    2014年05月16日— 05月18日    16日报到      上海市

    2014年05月23日— 05月25日    23日报到      北京市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 1160元/人(含授课费、午餐费、资料费、场地费、文具费、证书费等)。住宿及晚餐费用自理。

    五、证书发放

    培训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中心培训结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中心会务组    联系人:庞国庆

    电  话:010-57712266              传 真:  010-57712288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中心          联系人:庞国庆  张茹文

    电  话:010-88023342

    手  机:13910119919(庞) 

    附  件1:报名回执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4年3月31日